晨光文具诉得力集团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晨光文具诉得力集团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被纳入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2015~2019年20大典型案例

晨光文具诉得力集团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被纳入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2015~2019年20大典型案例。该案件中涉案专利为ZL200930231150.3,得力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03月18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16年8月8日,该专利案件被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有效。该涉外专利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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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利维持有效的基础上,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根据整体观察、整合判断的原则,认为在考察被诉侵权产品与涉外外观专利在整体上近似,而在其差异性的区别设计方面,得力公司就区别设计方面不具有创造性劳动,其改变的区别设计不具有实质性区别。因而判断侵权成立。

该案件因双方都是国内比较有影响的文具生产企业,涉及的被诉侵权产品中性笔在生活中比较常见,而且是根据涉案专利与被诉侵权产品的共同设计特征和区别设计特征出发而分析得出的结论,为以后的外观设计侵权判断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原始来源: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shzcfy.gov.cn)